婚内强奸案事发时双方处于离婚冷静期!8月12日上午9点30分,内蒙古“婚内强奸案”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。被告人刘军(化名)的姐姐表示将以辩护人身份出庭,为弟弟做无罪辩护。
根据起诉书内容,刘军用录音设备录到妻子王某与他人通话后,对王某进行了殴打和辱骂,并违背其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,还用手机拍摄了两段视频。经司法鉴定,王某L2至L4腰椎左侧横突骨折,评定为轻伤一级。
检方认为刘军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,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此外,王某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,要求刘军赔偿精神抚慰金30万元。
案发时双方正处于离婚冷静期内。2025年2月27日,因感情破裂,双方申请协议离婚并进入离婚冷静期,处于分居状态。案发时间是3月21日,双方仍处于离婚冷静期内。
刘军的姐姐表示:“他们两个到现在还没有离婚,还是婚姻存续期间。我认为弟弟不构成强奸,希望尽最大努力去为弟弟辩护,也希望女方今天能到庭,听听她到底什么想法。”
女方在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写明:案发时二人系夫妻关系,处于婚姻存续期间,但已长期分居。刘军以暴力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,且实施过程中持续殴打,并威胁恐吓,致轻伤一级。记者多次联系女方王某,但电话、短信均未回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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